栏目导航
 
 
 
星欧新闻中心
星欧新闻中心
安全提示关于燃放烟花爆竹请收好这份消防安全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5-04-14 13:07  

  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起伤人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燃放烟花爆竹时由于没有防范措施和防护设备的保护,极易炸伤脸部和眼睛造成人员受伤,特别是儿童。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以及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不在无《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购买超标和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

  按照燃放说明和警示内容在空旷场地安全燃放,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建筑窗口、行人、车辆、窨井、易燃易爆物品燃放,防止火星溅射引起火灾和人员伤亡;

  不要在住宅、车辆内囤积大量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的存放位置要远离火种、取暖设备;

  燃放、观赏烟花爆竹要确保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要将头、眼面向烟花爆竹喷射口,不要立即处置熄灭的烟花爆竹,不要让未成年儿童单独燃放烟花爆竹;

  当有人向您提议,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到他人时,请换位思考,停止燃放行为或减少燃放影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下行为涉嫌违法,可依法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罪:

  1.在法律禁止燃放区域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禁止或限制燃放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

  3.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擅自在网络平台、微信朋友圈等兜售烟花爆竹的。